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的規定,2020年3月31日至5月19日,市審計局對市交通運輸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,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。
一、基本情況
市交通運輸局屬財政一級預算單位,下屬二級預算單位7個,其中行政單位1個,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4個,其他事業單位2個。市交通運輸局本級2019年部門預算收入合計30704.34萬元,上年結轉8362.10萬元,收入總計39066.44萬元;支出總計32025.78萬元,年末結轉和結余7040.66萬元。審計結果表明,市交通運輸局2019年度經濟活動基本符合國家現行財經法規的規定,所提供的會計資料較真實地反映了單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。
二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
(一)部門決算報表相關信息不準確。一是決算報表數據房屋面積與資產管理系統房屋面積數據不相符;
二是決算報表數據中公務用車與車輛編制數據不一致。
(二)交通建設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。一是利息收入70.10萬元未上繳財政;二是部分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緩慢;三是部分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不夠到位。
(三)部門基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。一是政府會計制度執行不夠到位;二是資產清理不夠到位;三是往來款項清理不到位。
三、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
對上述問題,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。對部門決算報表相關信息不準確問題,要求加強資產管理,確保賬表相符;對利息收入未上繳財政問題,要求及時將利息收入上繳財政;對部分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緩慢問題,要求加強預算管理,提高預算執行進度;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不夠到位問題,要求加強政府采購計劃執行,提高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率;對政府會計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問題,要求做好相關賬套的并賬工作;對資產清理不夠到位問題,要求強化資產核算管理;對往來款項清理不到位問題,要求加強往來款項清理。
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市審計局建議:加強財務管理,定期清查盤點資產,及時清理往來款項。規范預(決)算編制行為,嚴格按照預算法和財政部門規定編制年度預決算。
四、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
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市交通運輸局組織了整改。具體整改結果由市交通運輸局向社會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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